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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年度工会会员会费收缴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11-22 浏览次数:

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学院工会组织管理,及时准确掌握各部门工会会员的详细情况,保障工会活动顺利开展,按照《工会法》有关规定,学院工会将开展2022年度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。

  1、缴纳对象:凡我校工会会员,应积极参加工会活动,及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。

  2、会员会费的缴纳标准:

  (1)在编教职工:会费标准是个人工资表的前二项(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)×0.5%×12个月 ,入会还未满12个月的,按实际入会月数计算。两项工资之和尾数不足十元部分不计入缴纳会费,应缴金额尾数有小数点的部分按“四舍五入取整数”收取。

(2)校本部委派人员会费已交吉大,张院不再另行收取;

(3)返聘教授及协议工,因无(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)二项,按绩效工资分三个标准计算;

①绩效工资收入在6500元(含6500元)及以上的会员按高职的平均基数3500元×0.5%×12个月;

②绩效工资收入在2600元-6500元的会员按中职的平均基数2680元×0.5%×12个月;

③绩效工资收入在2600元(含2600元)以下的会员按实际绩效工资×0.5%×12个月。

(因考虑到工勤岗工资收入普遍较低,月工资低于3000元的,参照湖南省最低月工资标准第三档1580元计算)

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分工会

2022年11月22日